索引号: | 12420800739119202f/2023-0001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2-13 |
文 号: | 效力状态: |
一、背景情况
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提高招投标市场透明度,方便投标企业提前了解招标项目信息,对提高市场主体参与度,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招投标交易活动质效具有积极作用。2022年,长阳等县(市)开展了“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改革事项的先行先试和探索创新,取得较好成效。为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2〕10号)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究决定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即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应当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二、发布内容、时间、媒体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或招标人)、项目批准文件文号、建设内容、建设地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项目基本情况,以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内容)、合同估算价、预估工期(服务期、供货期)、拟招标时间等有关信息。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由项目的招标人发布,也可由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计划”板块发布。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